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3年司法考试试卷二
题目内容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07-05

A.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

B.王某有关公司拖欠他工资的辩解

C.秦某的证言

D.手提电脑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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