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题目内容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2024-07-05

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维持原判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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