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题目内容

17周岁的职高学生陈某,于2000年10月5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5部。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2024-07-05

A.陈某的年龄

B.陈某盗窃的事实

C.被盗物品的价值

D.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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