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6年司法考试全真模考试卷(二)
题目内容

如果本案中钟某将滕甲打倒在地之后,以为只是将其打晕,又将其抛下悬崖。但法医鉴定表明滕甲实际上致死原因是木棒击中头部导致颅部受严重损伤。对此如何处理? (    )

2024-07-05

A.钟某行为可分为两段,将滕甲打倒致死时,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而抛尸悬崖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的非法行为

B.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对象是活体的人,而抛尸悬崖的行为对象是尸体,因而钟某此行为是客体认识错误

C.在主观上钟某确实有杀人故意,但在客观上抛尸悬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至多只是侮辱尸体罪,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还是服从客观较为合适

D.正当防卫不能超越必要限度。本案中滕甲追砍钟某,意图只是将钟某伤害,而钟某防卫时将滕甲打死本来就是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抛尸悬崖的行为为其吸收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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