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9年司法考试卷二
题目内容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4-07-05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题目答案

试卷相关题目

最新试卷
热门试卷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