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行测行测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考点预测试卷(3)
题目内容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合同履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应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情势变更原则的是:

2024-07-11

A.甲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但佯装不知,与乙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三日后,乙得知此事,要求解除合同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铝锭100吨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在1年内分为三批交货。不料1个月后,铝锭价格上涨了60%,甲公司要求变更合同

C.职业炒家钟某与甲签订合同,约定甲交给钟某5千万元炒股,若获利钟某提成利润的50%.若亏损钟某承担20%的责任。不久后,由于股市动荡,亏损严重,钟某要求变更合同

D.钟某将自己的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李某,办理完房屋过户登记之后,由于政策影响,半年内房屋价格翻了两番,钟某要求李某给予其10万元的补偿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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