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活动的前提
没有作品,出版活动,就成“无米之炊”了,出版的三个要素编辑、复制和发行,就没有了作用的对象。
那么,什么是“作品”呢。
“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概念中,“独创性”和“智力成果”这很好理解,我们要重点注意,什么叫“能以有形形式复制”。
比如,建筑作品、模型作品本身,是不是“作品”呢?我们说,它们不是出版作品,因为,它们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而针对它们摄影或美术加工出来的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就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复制,所以,我们说,一个模型和建筑,因为它本身不能被复制,所以模型和建筑本身不是出版活动的作品,而它们的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因为能够被复制,所以这些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是出版活动的作品。
注意点:
计算机软件是不是出版的作品呢?我们说计算机软件是出版的作品,因为它能够符合“独创性”和“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等出版作品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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