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
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
出版社要配备足够的具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工作;
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
一般图书的专业校对应不少于三个校次并至少通读一次,重点图书、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
终校必级由本出版社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
据付印清样输出的胶片必须经过核对。
(六)出书后的评审制度
出版社要成立图书质量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出版专业高级职业资格的编辑人员以及社会上的专家学者组成,定期对本社新出版图书的质量进行认真的审读、评议。
出版社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质量有问题的图书及其责任者作相应处理。
(七)其他几项制度
上述各种制度是各出版社在任何时候都应执行的,具有普遍性;
还有一些个别性的、在某些较特殊情况下执行的制度:
1.特殊图书外审制度
是指将书稿送请有关部门或专家审读。
适用于两类选题:
一是需申报备案的选题
(稿件应送请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其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涉外问题等)
一是学术性、专业性特别强的选题
(编辑单凭自己的水平难以把握稿件内容的正确性)
2.各学科交叉审读制度
是指由各学科的编辑互相交换审读稿件
适用于大型工具书的选题。
3.专家通读及专项检查制度
是指聘请各方面专家对已按学科分别进行编辑加工整理的稿件合编在一起后作全面的或跨学科的专门检查。
确保大型工具书的编校质量;
专项检查:
如《辞海》的专项检查内容就有字形、注音、中国古今地名、外国古今地名、外文、译名、图片、图名、图注、参见系统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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