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专有出版权
侵犯专有出版权
是出版者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合同而取得的出版该作品的专有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行为人在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之外,常常还须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冒充著名或知名作者的署名,让公众误以为该作品是由其创作的
这既侵犯了作者的精神权利,又属于制作、出售假冒产品的行为
侵权者为此须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著作权纠纷的处理
(一)著作权纠纷的种类
矛盾和争议发生在:
著作权人之间
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
著作权人与作品传播者之间
著作权人与邻接权人之间、以及任何与著作权或邻接权有关的第三人之间
一般表现为:著作权侵权纠纷
著作权合同纠纷
(二)著作权纠纷的处理方法
三种方法:调解、仲裁和诉讼
还规定: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1.调解
是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使纠纷在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获得解决
调解必须贯彻双方自愿原则
调解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共同选择认定的部门或人员主持进行
调解可诉讼前,可在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庭主持进行
调解是我国处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既适用于著作权合同纠纷
也适用于著作权侵权纠纷
2.仲裁
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
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著作权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无“书面仲裁协议”,也无“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提请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著作权仲裁主要适用于著作权合同纠纷
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裁决有误,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
俗称“打官司”:这是人民法院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纠纷,依照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的情况有:
1.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而选择诉讼;
或者虽然达成调解协议,但事后又反悔,便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而著作权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且当事人也无法达成提请仲裁的书面协议,因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4.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当事人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二审的判决则为终审判决,必须执行
虽然当事人可以因为不服二审判决而申请再审或提出申诉,但在此期间二审的判决仍然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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