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拟文依据问题
(一)拟文依据问题
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法规律的文件,拟文的依据是非常重要的。起草一个文件,要注意五个方面的依据。
1、任务依据。就是根据什么来起草这个文件。一个是内部的任务依据,一个是外部的任务依据。内部的任务依据是法定职能和计划;外部的任务依据是上级或会议部署,其他部门要求。
2、职能依据。有些事情不光你管,可能其他部门也有关系,就要比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能,确定处理的主从关系。
比如公务员的处分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还是主管处分的部门管?这里面就有交叉,就要有一个为主的和会办的,这个主从关系要确定。
3、法律依据。
第一种情况是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是个空白,是空白的不一定该你管。是空白的该你管,但是你有没有进行立法规划,没有立法计划,没有按照程序走也不行。
第二种情况是国家有法律,但是你不知道,搞一个法律和与已有法律相冲突,你出台的东西为违背了既有的法律。说我就知道我这个专业的事情,我不能够所有的法律都知道,我们在起草一些重要法规的时候你就要知道,这也是对公务员素质能力的挑战,不知道这不是理由。避免和已有的法律发生冲突。已有的法律不冲突,但是你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条例办也是不可以的。
4、引证依据。写公文不是写小说,不实就不实了;也不是写研究报告,个人观点。公文一个很要害的东西,就是每一个字都必须是准确的,不准确的话就麻烦了,说了一个事,这个事不存在,就乱套了。所以来源必须要准确,在引用的时候要正确。这个正确是两层含义,一,这个事情的表述是正确的;二,所举的引证和所要表述的观点是衔接的。
5、效用依据。效用依据就是说发了这个文有什么用,没有用,或者没有必须的作用也不应该发。文件可发可不发的不发,一方面是说这个文件发了会不会引起什么不好的副作用,如果没有就发;另一方面,这个文件发了有没有实实在在的效用,就正面的效用。如果没有很突出的效用就不发,或者说这个文件不发也不会引起副作用,就不用发。现在要坚决防止年终总结的时候为了增加一点工作内容,又搞了几个文件,让全国人民看你的废话,这个事要坚决禁止的。文山会海这个风不杀不行,没有效用就不要发。
在拟文之前,拟文依据的不足,就是职能依据不足,没有多想抓起笔来就写,写了就发,这个不行,开始这个立意就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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