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新闻侵权行为

来源: 2017-08-26 20:29

 1、新闻侵权行为:是指对他人的名誉、精神成果的损害或非法占有。

2、新闻侵权行为的抗辩:是指当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发表的新闻被人指控为侵权时,它(他)就要提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的一种行为。

3、新闻侵权行为的补救:是指一旦新闻报道引发新闻纠纷或发现可能引发纠纷时,侵权单位采取的一系列补偿挽救的工作。

4、新闻侵权的责任:即新闻侵权行为的主体因违法而应承担的“罚刑法定”的法律责任。法律没有规定的责任,则不能称为侵权责任。

5、新闻官司,即对新闻侵权行为的诉讼。

理解:

1、熟悉我国新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我国较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有如下几种:

1)侵害名誉权、名称权

名誉即名声,指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形象、性格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新闻报道如果以虚假或攻击性的内容指责公民有不道德或违法行为,损害其名声,就构成对该公民名誉权的损害。另外,报错某些事发生的单位或行为主体的姓名,也是侵犯名誉权的一种表现。

  2)侵害他人隐私权

所谓隐私权,是指这个人享有的不涉及公共利益、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权利。判断是否侵犯了隐私,造成名誉权损失,主要依据是三条:①有隐私的事实;②侵害者进行了宣传和传播;③造成了不良甚至严重后果。

3)侵害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①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⑤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5项权利中,前4项属人身权,第5项属财产权。

3、公正评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①公正评论—定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评论本身无所谓失实,但它所依据的事实必须真实,绝非虚假捏造者;

    ②所评论的只限于公众关注或关心的问题,是与公众的利益相关的,不涉及个人的私生活;

    ③评论者主观上不是出于恶意,不带偏见,态度应诚恳。

4、新闻工作者或新闻机构如果有侵权行为,可以而且也应该采用的补救手段:

①更正        ②给对方以公平申辩与反驳的机会

③赔礼道歉    ④矫正报道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