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教育内容的科学规范
教育内容的科学规范
学校教育内容的具体规范形式是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课程计划是关于教育内容安排的总的规划。课程标准是学科内容的具体规划。教科书是对教育内容的具体表述。
(一)课程计划
1.概念:课程计划(原称教学计划)是对学校课程设置的总体安排,是对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的指导思想、课程设置与课程结构、课程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规定,是学校必须遵照执行的文件。
2.课程计划包括教学科目,学科开设的顺序,各门学科的教学时数,学年编制和学周的安排。
(二)课程标准
1.概念:国家课程标准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它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2.注意区分“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等概念。
3.我国的课程标准的框架包括: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术语解释等。
(三)教科书
1.概念:教科书是根据课程标准系统表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亦称课本。它集中反映了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教育理念。
2.教科书的编写应注意的方面:
(1)教科书的内容要贴近儿童的生活,从其生活经验出发,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
(2)教科书不是现成知识或真理的罗列,而是要培养学生通过自己的经验建构知识的能力。
(3)教科书应是开放性的,能引发学生产生问题,促进学生思考和探究。
(4)教科书的编写要体现出学生的情感。
(5)教科书的编写要尽可能的给学生想象和思考的空间。
(6)教科书的编写要给教师留有一个充分发挥自己的余地。
(四)课程改革对教育的意义
1.掌握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
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理念和策略。
第一、倡导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
第二、重建新的课程结构。
第三、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
第四、倡导建构的学习。
第五、形成正确的评价观念。
第六、促进课程的民主化与适应性。
3.课程改革后我国课程的基本精神及教师在教学观念及教学方式上,学生在学习方式上的变革。
(1)教学观念
课程改革之后的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的过程,师生互动和参与的比重增大。教师和学生不再只是课程的对象,或仅仅是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而是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课程的创造者、课程的主体。
如果说旧有的师生关系的实质是单方面服从,那么新型的师生关系就是平等的交往,通过交往师生互动加强,从而建立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2)教师的教学方式
改变教师仅把课程当作教科书或学科的观念,形成一种开放的、动态的课程意识;教师的角色发生了位移,不再是“控制课堂”,而是和学生一起参与,融入到学生中去,通过与学生的互动共同探索知识;提倡教师之间的合作,别是综合课程的实施更是需要教师打破壁垒,介入别的学科中,与其他教师进行交流。
(3)学生的学习方式
由传统的“被动学习”,“个体学习”、“接受性学习”到“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
“自主学习”实际上是元认知监控的学习,是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学习任务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调整自己的学习策略和努力程度的过程。自主学习要求个体对为什么学习、能否学习、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等问题有自觉的意识和反应。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指从学科领域或现实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在教学中,创设一种类似于学术(或科学)研究的情境,通过学生自主、独立地发现问题、实验、操作、调查、搜集与处理信息、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获得知识、技能、情感与态度的发展,特别是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展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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