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通告
通告
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通告不同于公告。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制发机关不同。公告的制发机关一般都是层次级别较高的省级以上的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通告则没有严格的层级限制。
2 发布事项不同。公告发布的是国内外人士普遍关注、有必要让海外人士了解的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通告则属于有关部门对有责任管理的社会某一方面工作作出规定和安排的一般业务事项。
3 发布范围不同。
4 发布方式不同。公告是采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方便快捷、涉及面广的媒体来发布;通告则可以利用发布范围相对较小、更易于引起相关范围人士注意的公开张贴、悬挂、下发等形式。
5 发布目的不同。公告一般以让人“知”为目的;通告则要求“知且行”。
其内容结构包括标题、发文字号、正文和落款四部分。
标题。通告的标题通常有三种写法:一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二是“事由+文种”;三是“发文机关+文种”。
发文字号。于标题下方标注序号“第×号”即可,有些则可省略。
正文包括因由、事项两部分。
因由要求扼要写出通告的理由、依据、背景和目的。
事项即主体部分,要求做到条理清楚,如内容较多应分条列述,内容应明确具体,把通告事项的规定要求和实施措施定清楚。
正文的结尾一种是常用“特此通告”等习惯用语;另一种是说明式尾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等。
落款署明行文单位名称和发文日期。
写作要领:
1 制发主体必须是对社会各有关方面事务具有相关决定权或执行权的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职能部门。
2 发布事项必须是对社会某一方面工作的决定和安排。
3 发布的目的和要求必须是明确的。
例文:
通 告
各位农户:
现已进入农业生产的季节,而且仍是森林防火期(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又已临近清明节,为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规定如下:
一、坚持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野外用火必须先到乡林业站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林业站到现场对防火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用火。
二、防火期内,严禁烧田坎、烧稻草。
三、扫墓祭祖,要做到人离火熄。
四、发现火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扑救。森林火警电话:8622333 林业站办公室电话:8417008。
希望大家在用火时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大意,以免发生火灾害人害己害国家。
特此通告
江口乡林业站
二OO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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