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规定、公约
㈠、规定、公约
规定 是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对特写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规定的标题格式有两种:一是由制发机关名称、适用对象或主要内容和文种组成;二是由适用对象或主要内容加文种组成。
独立发布的规定,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标明什么会议于什么时间通过,或什么机构于什么时间批准。
正文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
总则是规定的第一部分,交代制发规定的缘由、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总则一般自成一章,分为若干条。
分则是规定的主体,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在分则中表达。分为若干章,每章有小标题,下列若干条款。
附则是规定的结尾部分,主要用来做补充说明以及交代招待要求。
规定一般采用通篇章条式的写法,但也有的在章条前加绪言。另外,如果内容简单,可以不分章,直接分条,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不做外部标定,但三部分必须是清晰的。
例文:
公约 是社会组织或团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通过讨论、协商所制定出的,约定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公约是参与制定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信守的行为规范,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带有公共性和督促性的文书。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安定团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公约分为部门公约和行业公约两种。
标题一般直接提示公约的内容。
正文一般分为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引言主要用来写明公约的目的、意义,常套用“为了……特制定本公约”的固定格式。
主体采用条文式写法,将具体内容一一列出。要做到系统完整,层次清楚,言简意赅,朴实通畅。
结尾写执行要求、生效日期等。
最后是署名和日期。
例文:
㈡、规程
是对某一事项或操作在一定范围内要求人们遵守的统一的要求和程序。其目的是规范人们的行动,以便有一个正常的生产和活动的程序。
规程的各项要求和程序要以科学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内容要具体、准确,要按逻辑顺序,分清条理;语言要通俗,文字要简洁,并且要易懂易记,便于操作。
标题一般采用“××技术规程”、“××活动规程”的形式。
正文分条写出规程的各项具体内容,一般要包括整个活动的每个环节。
最后在正文的右下方是署名和日期。
例文:
㈢、办法
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公文。主要用于制定对某项工作的安排或具体管理措施,涉及范围多属于具体事务和单一事项。写作格式:
标题及题下标示。办法的标题应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组成,也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但不多见。办法如属“试行”、“暂行”的,要在标题中注明。属会议通过或需标明发布日期的,可在标题下加括号注明。也有的在题下标示中同时标明发文机关,但不能再在标题或落款中有发文机关重复出现。
正文。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结成:即办法的制发缘由、办法的具体内容、结语或附则。制发缘由指依据、目的;结束语常用以说明办法的适用范围、实施日期、要求、解释权等。
办法内容复杂的,可分为总则、分则、附则来组织结构;内容简单的,通常用分条列述的写法。
办法的制定依据往往是上级机关的命令、决议、条例等。要求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例文:
㈣、制度、章程
制度 是党政机关常用的一种规范性公文。它用于机关对某项工作和某一方面的活动提出规定性的要求,有关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其写作格式有:
标题及题下标示。标题应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结成,但很多时候标题中省略发文机关(或称适用范围),只写明事由和文种。适用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日期用标题下括号标示法标明。
正文。制度的正文一般分三个部分来写。第一部分写明制发制度的缘由,用“特制定本制度”一语承上启下;第二部分分条写明各项具体条文;实施范围、生效日期、修订权、解释权等。第一、第三部分要简明扼要;第二部分要具体切实。
制度的文字要明白易懂,具体准确,防止出现重复和无用的语句。
例文:
章程 是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或团体的纲领性文件,有明确的范围、宗旨、鲜明的目的性和较强的针对性,对该组织或团体的成员有较强的约束力。
章程的使用范围,一是政党或社会团体,用以规定其组织的性质、任务、宗旨等,让本组织的成员共同遵守,以保持纯洁性和战斗力;二是企事业单位用以规定其业务性质、活动制度和行为规范,以保证企事业繁荣昌盛。有章可循,诸事好办,无章可循,诸事难成。
标题。由章程制定者和文种组成。
通过的时间、会议。在标题下,写上何时由什么会议通过,或何时由何机关批准,或何时公布,并用括号括上。
正文。大体有两种写法:
⑴ 总纲分章式(多用于政党和团体),或总则、分则、附则式(多用于企事业单位)。
⑵ 条目式,即比较简单的章程,逐条写,不再分章、分项、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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