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标点符号乱用
标点符号乱用
滥用标点符号是指在公文写作中,该用标点的不用,不该用标点的滥用。所以在日常公文写作中,要充分重视标点符号的运用。下面讲几种类型标点符号在公文中出现的病例。
(一)在公文行文对象中乱用
是指在公文的主送、抄送单位中使用标点不严肃认真,出现错误。
病例1: 某市发文件时的主送单位为“各县、市委宣传部、财政局、邮政局:”
病例2: 某省工商局发文的文尾抄送单位为“各行署、自治州、市、县党委、政府、人大、体改委、编委、省直有关部门。”
修改案例1: 某市发文件时的主送单位应为“各县、市委宣传部;财政局;邮政局:”
修改案例2: 某省工商局发文的文尾抄送单位应为“各行署、自治州、市、县党委、政府、人大;体改委、编委、省直有关部门。”
分析
上述案例中,都是一顿到底,概念模糊不清,机关关系混乱。案例1中,由于在宣传部的后面错用了2个顿号,造成了机关隶属关系不准确,一是把财政局和邮政局都列入了市委所属机构序列;二是把邮政局的行政管理序列与财政局的行政管理序列等同起来。
案例2中,把三级地方政府的党、政、人大机关,和省级机关下属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搞混杂了。
(二)常见的标点符号在标点符号后面使用的错误
病例1: 批转、转发文件时,被批转的文件非属法规性的文件使用了书名号。
病例2: 省略号、破折号后面接着加句号。“……。”、“――。”
病例3: 在问号后面加叹号。“?!”。
病例4: 在叹号后面接着又加一个叹号。“!!”。
3.标点符号改错
病例1: 严禁中外记者利用采访,进行挑唆,煽动性宣传报道。
病例2: “一、二十字”;“二、三十年代”;“五、六千字”;“七、八十岁”。
病例3: 经营项目:混饨、饺子、面条……等等。
病例4: 通过这件事,我们深深体会到:依靠群众,坚持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病例5: “一逗到底”现像。
修改案例1: 严禁中外记者利用采访进行挑唆、煽动性宣传报道。
修改案例2: “一二十字”;“二三十年代”;“五六千字”;“七八十岁”。
修改案例3: 经营项目:混饨、饺子、面条等等。
修改案例4: 通过这件事,我们深深体会到,依靠群众,坚持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分析:
案例1中,把“采访”后面的逗号去掉,把“挑唆”后面的逗号改为顿号。
案例2中,把上述这四组词组中的间隔而用的顿号去掉,因为约数的两个数字中间不存在语音上的停顿,故不用顿号。
案例3中的“等等”已表示列举的省略,前面在使用省略号属多余。
案例4中,“体会到……重要性”是动宾关系,结合紧密,语气连贯,因此在它们当中使用表示提示性话语之后停顿的冒号,用来提起下文是不必要的。
数百字的公文,从头至尾,只有末尾处有一个句号,其余全部为逗号。这种一逗到底的现象容易造成:一是词句不分,层次不分,主旨模糊,别人读起来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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