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
一、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
1903年颁布的学制以日本的学制为蓝本,并保留了封建科举制度的残余。它的突出特点是学习年限长,总共二十五六年。如果7岁入学,中学毕业为2l岁,读完通儒院为32岁。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当时留美派主持的全国教育联合会,以美国的学制为蓝本,又提出了改革学制的方案,于1922年颁布了壬戊学制,即通称的“六三三制”。国民党统治时期,继承了壬戊学制,虽几经修改,但基本没有变动,这个学制一直沿用到全国解放初期。
从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到国民党统治时期为止,经历了近半个世纪,其间随着形势的变动,学制也略有改变,但是由于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社会制度腐败,经济上贫困落后,科学技术的发展停滞不前,决定了旧中国的学制带有鲜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点。既照抄布国主义的学制,又保留封建教育制度的残余;既标榜要实施义务教育,又奉行愚民政策,把广大劳动人民排斥于学校之外;既高唱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吸收其“声光化电”,又轻视生产技术教育。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学校教育制度
新中国诞生前,中国共产党为了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建立了各种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学校,对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干部,提高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保障根据地和解放区广大学龄儿童受教育的机会,争取革命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当时在学校类型、入学资格和学习年限等方面都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适应革命斗争形势和生产需要的。其基本经验,如学制的建立要适应当时革命和生产的需要,全党关心教育事业的发展,从实际出发,多种形式办学等,对新中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新学制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①明确地和充分地保障了全国人民特别是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体现教育为工农服务的方针。
②新学制明确规定了各类技术学校和专门学院在学制中的地位,保证了各种人才的培养,体现了教育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
③保证了一切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都有受革命的政治教育的机会。
我国的各级各类学校体系:
幼儿教育(幼儿圆)
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农业中学及其他半工(农)半读中学、业余中学。全日制普通中学的学制为6年(初中3年、高中3年,也有试验“四、三”制及其他形式的),其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中专、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的修业年限不等,任务是培养中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训练的城乡劳动者。
高等教育指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和各种形式的半工(农)半读大学、业余大学及研究生院。全日制本科的学制一般为4年,专科的学制为2~3年。条件好的大学经国家批准可招收研究生或设研究生院,学制2~5年。全日制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骨干力量,其基本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各种形式的半工(农)半读的大学和业余大学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考核达到全日制大学同类专业水平的,承认其学历,使用上同等对待。各种形式的业余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是对全日制高等教育的重要补充,其办学形式多种多样,有由全日制高等学校举办的夜大学和函授部;有独立设立的函授学院;有广播和电视大学;有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有职工高等学校和农民高等学校;有收费走读高等学校;有由民主人士和退休专家和科技人员办的自修大学;有各种补习学校和补习班、组;有干部专修科;有刊授大学等。
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
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普及义务教育是学校教育系统的基础,提高发族文化心理素质的保证,是现代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因为我国城乡经济和文化发展不平衡,所以我国的普及教育也不平衡。有的地区已实现普及有的地方还在积极普及。我们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必须从普及小学教育做起,一定要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中,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和特点办事,不能操之过急。必须加强教师的培养,造就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改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管理,增加教育经费,这样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才有可靠的保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同时还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发燕尾服盲、聋哑、残疾和弱智儿童的教育。
义务教育: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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