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教学评价的原则与方法
教学评价的原则与方法
1.教学评价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
教学评价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不能主观臆断、掺杂个人情感,以致评价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如实地反映出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业水平,使他们心悦诚服、调动起积极性,才能作为指导改进教学工作的依据。故客观性是评价能否发挥其功能的基础,违反客观性原则就会丧失进行评价的意义。
教学评价的客观性,除了与评价的目标和方法是否科学有关外,还与评价者的心理因素密切相关。例如评价者的兴趣爱好、价值标准、认识和情感倾向、情绪好坏、评定的先后顺序等,都易使评价带上主观色彩,影响客观与公允。为了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在评定中可以来用反复明确标准、分工与流水评卷、适当复查等办法。尤其要避免成见效应,即给名声好的教师和学生比名声较差的教师和学生评定更高的名次或分数。
(2)发展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例如某生此次考试成绩在全班相对来说并不高,但跟他过去的相比却有进步,评价时就应予以肯定和表扬。即使对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也不宜一味指责,使他们心灰气馁、放弃努力。美国教育评价学者布卢姆主张在教学过程中应为那些在测验中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学生再次提供时间与帮助,等待他们矫正、掌握后再次测验,并把两次测验成绩综合加以评定,给学生挽回失误的机会,有助于他们赶上去。评价应是鼓励师生、促进教学的手段,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而不是整人的工具。
(3)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在指出学生的长处与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被评价者能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前进。教学评价应经常给师生以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为教学指明方向和增添前进的动力。如果评价缺乏指导性,不能指明存在问题和前进方向,就可能使师生陷入盲目性,或夸大自己的优点、成绩而骄傲自满、裹足不前,或只看到出现的问题而丧失前进的方向与信心。
(4)计划性原则
教学评价必须紧密配合教学工作有计划地进行,为教师和学生经常而及时地提供教与学的反馈信息,以便有效地调节和改进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因为教学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只有加强教学评价的计划性,才能保证每一门学科的教学都能按期、按课题和课时自觉积极而巩固地进行,不致于松弛、失控,产生盲目性和造成质量下降;才能控制各科教学评价的总量和作出合理的安排,不致于考试大多或过于集中,使学生和教师负担过重。所以,无论是一门学科的教学评价,或是一个班一个学校的各科教学评价,都应在学期开始时作出计划和安排。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