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的议案 国函[1993]116 号
议案。
可考系数:★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例文参考: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的议案
国函[1993]116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在总结保护消费者权益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这个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提请审议。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 鹏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日
【璧尘提醒】
议案标题的写作采用标准的公文标题写法,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主送机关顶格书写 ,一般写全称,后面加冒号。议案的正文写作类似请示的行文,写清提出议案的缘由,意义、目的等,接着是提请审议的内容,由于有附件,所以正文中只需提名目就可以了,最后写“请审议”、“现提请审议”、“请审议批准”等结束语。其他要求与一般行政公文要求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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