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报告

来源: 2017-11-21 22:01

 报告。

可考系数:★★

适用范围: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发挥着下情上达的作用。

参考例文:

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防止财政收入流失和国家资金的乱用浪费,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国务院关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北省省级预算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检查单位 

……

二、检查时限 

2003 1 月至2004 12 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可追溯检查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

四、违纪违规处理 

检查工作必须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财经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对于对抗检查、屡查屡犯、明知故犯、编造假账的,必须从严处理。检查中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力度,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检查中查出的各项应缴的违法违纪款项,要保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拒不缴库的,由银行依法协助划拨扣款。对于清查出来的偷逃税、欠缴税款,必须立即上缴国库,并按税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荆州市财政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