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第一节概述
一、检察文书通常分类:刑事法律文书;民事、行政法律文书;通用文书三类。刑事法律文书又细分为:立案、侦查、公诉、执行、抗诉、赔偿(6类)。
二、检察法律文书写作的结构及基本要求:
(1)首部:作文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院名代字、部门代写、诉讼阶段代字、年度、文书序号,如:京崇检反贪立[2006]15号,意即: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2006年第15号立案决定书。
(2)正文:1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年龄(14/18的要注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又聋又哑人也要注明)、民族、文化程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曾受行政(先)、刑事(后)处罚情况等。2诉讼情况:一般包括:案由、案件来源、检察办理情况。3事实:叙述事实,应注意下列问题:a客观准确;b要素完整;c按照逻辑顺序进行(如先重后轻、“客观过程”顺序、被告人顺序等)d简明、清楚;e正确处理特殊问题(如涉及国家重大机密里应当笼统概括,不写有伤风化的细节,犯罪后自首的要注明,必须涉及非本案当事人的人员姓名时,应当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 如被强奸妇女只写姓、共犯在逃要写“另案处理”);4证据;5法律适用(基本要求是:针对、准确、完整、规范);6结论性意见(包括,判断行为事实性质、阐明理由、提出处理意见);
(3)尾部:主送单位名称;承办人署名及法律职务;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制作文书的年月日。
(4)附项:a被告人现在处所;b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及数量;c有关涉案款物情况;d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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