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图书校对制度
图书校对制度
意义:图书编辑的专业校对是出版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对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到图书的质量。
加强校对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校对机构
建立和健全校对机构是现代出版生产的客观需要,是编辑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编辑工作的延续,是对编辑工作的监督、检查、补充和完善,是出版工作中行使独立的、不可替代的职能。校对工作不再以传统意义上的“校异同”为主,而是以在新技术条件下实施的他校和理校为主。这一变化要求提高校对任职条件,全面提高校对人员素质,在提升、扩大校对功能基础上实行“编校合作”,形成更密切、完美的“编校合理”。
(2)明确校对工作与编辑工作的本质区别
校对的“校是非”,与编辑对书稿修改加工的性质有着本质的不同。校对的任务主要是:一是对明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文字、语法及数字、标点符号、量、单位、专用名词等差错和比较明显的政治性、知识性、导向性的错误,直接进行纠正,以履行校对的职责;二是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以质疑的形式提出来,供编辑参考。
(3)合理配备校对人员
校对人员的配备,应当与编辑人数保持合适的比例关系,编校人员的科学比例应为3:1,终校、通读检查和责任校对均应由专业校对担任。
(4)建立科学的校对制度
校对主体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以专业化为主的校对体制,是保证校对质量的科学体制。校对机构应归属于出版社,由总编辑或主管副社长直接领导。
(5)坚持“三校一读”制度
必须坚持“三校一读”责任校对制度,重要的读物还需适当增加校次,校对一部书稿至少要有两到三人,终校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校对人员担任。通读检查是校对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担任通读检查的校对人员应严格把关,如果发现差错较多,应当追加校次。
(6)明确校对的基本职责
一时对原稿负责,即比照原稿“校异同”,要求消灭排版过程中的错漏;二是对读者负责,即不比照原稿“校是非:,要求在消灭排版错漏的基础上,发现并协助编辑消灭原稿及版式设计中存在的差错。一二校比照原稿校改校样,以“校异同”为重点;三校与通读不比照原稿审读校样,以“校是非”为重点。
(7)坚持责任校对制度
出版社每出一本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校次的质量并负责付印样的通读工作。责任校对的职责是:在各次校样上进行文字技术整理、核对付印样和其他有关工作;协助责任编辑解决校对质疑,并将质疑与排疑记录存档;参与终校和通读检查工作。
(8)坚定定额管理制度
定额管理是建立校对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特点是将所有校对工序加以量化,即确定合理的数量定额和质量指标。应当掌握三条原则:一是不能超过人的视力、大脑反应的速度和持续承受时限;二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践经验,采用平均先进定额;三是按照书稿的性质、难易程度和校对操作方法,分别规定不同的数量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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