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出版学01
“出版” 的概念:
1906年,清朝政府颁布《大清印刷物专律》。第一次在法律文件上使用“出版”,把出版物称作记载物件。
出版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
出版活动的前提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并非所有的作品都能成为出版的前提,要是可以转化为出版物的作品。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