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教育学语文知识点622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如: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如: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
5.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①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如: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②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秦王恐其破壁。(“其破壁”作宾语。)
③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④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则或咎其欲出者。
⑤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如:其皆出于此乎?(表测度。)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如: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表假设。)
6.且
(1)用作连词。
①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如: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且已久疲……
②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如: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
(2)用作副词。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如:不出,火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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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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