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 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 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企业在确定每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时,应当首先判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 者生产过程所占用的资金来源,如果所占用的资金是专门借款资金,则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根据每期实际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确定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在企业将闲置 的专门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获取投资收益的情况下,企业还应当将这些相关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从资本化金额中扣除,以如实反映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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