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经济学知识: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
在确定存货成本的过程中,下列费用不应当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当在其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 计入存货成本。例如,企业超定额的废品损失以及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及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 存货成本,而应计入当期损益。(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 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 入存货成本。例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 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就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3)不能归属于使存 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4)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 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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