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1.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是信用机构对借款企业规定的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的最高限额。企业在信用额度以内可随时使用借款,但金融机构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用额度的义务。如果企业信用恶化,即使在信用额度内企业也不一定能获得借款,对此金融机构不承担法律责任。
2.周转信用协议
周转信用协议是金融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一种正式的最高限额的借款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协议规定的最高限额,金融机构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对周转信用协议负有法律责任,而借款企业则必须按借款限额未使用部分的一定比例向金融机构支付承诺费。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金融机构要求借款企业在其存款账户上保留按实际借款的一定比例(通常为10%——20%)计算的存款余额。对企业而言,补偿性余额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从金融机构来看,它可以降低贷款风险,补偿贷款损失。
4.借款抵押
金融机构为了避免投资风险,对企业借款往往要求有抵押品担保。短期借款的抵押品通常是借款企业的存货、有价证券、应收账款等。银行将根据抵押品面值的30%-90%发放贷款,具体比例取决于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和银行对风险的态度。
5.偿还条件
贷款的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一般而
言,企业不希望采用后一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提高借款的实际年利率;而银行不希望采用前一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6.其他承诺
银行有时还要求企业为取得贷款而作出其他承诺,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保持适当的财务水平等。如企业违背所作出的承诺,银行可要求企业立即偿还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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