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工资支付保障
工资支付保障
工资支付保障是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工资分配权而制定的有关工资支付的一系列规则。有如下内容:
内容 |
注意事项 |
工资支付的规定 |
①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
②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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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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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工资应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也可由劳动者家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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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工资应依法足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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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工资的限制 |
①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
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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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用人单位依审判机关判决、裁定扣除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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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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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金额的限制 |
①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纪罚款,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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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时优先支付 |
在破产清偿顺序中用人单位应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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