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
内容 |
注意事项 |
人数限定 |
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
法定情形 |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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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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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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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留用 |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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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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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招用 |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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