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浙江
导航

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工商管理知识:股东的权利

来源: 2020-03-10 10:17

股东的权利

(1)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

(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4)公司资料的查阅权。

(5)公司股利的分配权。通过盈余分配获取股利是股东出资的收益权,是股东权利的核心。

(6)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7)出资、股份的转让权。

(8)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9)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10)股东诉讼权。包括:直接诉讼权、派生诉讼权。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