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票据的丧失与补救
票据的丧失与补救
票据的丧失与补救是指在票据权利人因某种原因丧失对票据的实际占有,使票据权利的行使遭到一定障碍时,为使权利人的票据权利能够实现,而对其提供的特别的法律救济,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
(一)挂失止付
1.挂失止付的概念
挂失止付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占有时,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损害,保护自己的票据权利,通知票据上的付款人,请求其停止票据支付的行为。
2.挂失止付中的当事人
挂失止付的提起人——失票人。
挂失止付的相对人——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人。若票据上载明代理付款人时,也包括代理付款人。
3.挂失止付的效力
使收到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承担暂停票据付款的义务。所以,付款人在接到止付通知后,应停止对票据的付款。如果其仍对票据进行付款,则无论善意与否,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挂上止付只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临时补救措施,以防止所失票据被他人冒领。票据本身不因挂失止付而无效,失票人的票据责任并不因此免除,失票人的票据权利也不因挂失止付得到最终恢复。
4.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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