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出资的法定要求
公司的财产来源于股东的出资,要想使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出资行为必须要满足以下法定要求:
1.转移财产权
货币、动产要交付给公司,需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登记或备案)。
2.法定评估
非货币出资要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否则出资人以及评估中介机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3.非货币出资贬值的处理
【关联法条】《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法条主要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大量知识产权迅速贬值问题,只要知识产权经过了法定的评估程序,出资人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知识产权贬值风险就随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从出资人手中转移至由公司承担。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