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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国家电网招聘考试会计类备考资料: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来源: 2020-02-26 13:47

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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