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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行测笔记(169)

来源: 2019-12-14 17:42

界定

(1)绑架罪VS抢劫罪

关键区别:行为人主观上目的是否具有利用不在现场的第三人对被绑架人安危忧虑的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当场索取财物。若单纯的用暴力将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当场取得财物,应为抢劫罪。

(2)绑架罪VS敲诈勒索罪

关键区别: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例如张三丰绑架了人质并杀死了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的亲朋好友勒索赎金20万元,应如何认定?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绑架行为不一定构成绑架罪,必须根据其目的和索取对象不同构成不同犯罪。张三丰绑架了人质并杀死,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但是一个犯罪行为只构成一个罪,应按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后面又以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了亲属20万元,构成敲诈勒索罪,故对张三丰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3)绑架罪VS非法拘禁罪

关键区别:是否有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关押的人与债务人是否具有共同的财产抚养关系。例如张无忌借给周芷若5万元,约定期一年,到期周芷若拒不认账,一气之下张无忌将周芷若捆绑起来,并威胁其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放人,张无忌应如何定罪处罚?该案例中张无忌和周芷若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张无忌并没有利用周芷若的家人对其安危的忧虑而索取财物,故属于非法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

(4)绑架罪VS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罪

关键区别:目的不同,绑架罪的目的为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但拐卖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儿童罪是以收养、奴役为目的。所以在做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目的来加以衡量判断。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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