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移动集团招聘考试笔试高频考点(351)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对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都市圈发展乃大势所趋
户籍制度改革顺应潮流
《指导意见》中称,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
"都市圈的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一大趋势。过去的城市发展都是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发展起来的。现在则是以城市群的形态发展,这些城市之间,有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而且各个城市之间可能还会有功能分工。城市群形成之后,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好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
都市圈的发展离不开户籍制度改革。
"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指导意见》,并不是一个新的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也不是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而是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新的推进动作。这样的推进动作,过去几年来一直不断。例如,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说。
王太元认为,对于新型城镇化、城市群、都市圈建设而言,《指导意见》能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最近几年,国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代城市群、都市圈方面,不仅出台了一系列面向全国的相关文件,而且出台了诸如《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区域性的相关文件。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