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移动公司招聘公基常识(704)
四、其他法律关系主体责任
其他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指的是除了上述主体以外的其他人,造成侵权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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