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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移动公司社会招聘考试法律常识题(2342)

来源: 2020-05-31 15:38
1.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2.>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是()。
A.目的不同

B.诉讼主体不同

C.人民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不同

D.举证责任不同

E.审理原则不同

3.
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夕,“十一五”规划成为人民关注的焦点。在“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共有412万中国公民为“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这些意见被充分吸纳到规划的编制之中。公民为“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是公民在行使(  )。

A.基本的政治权利

B.监督权

C.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D.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4.2012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了一家宾馆。2013年5月,甲因疾病死亡,其妻戊为唯一继承人。下列情形中,戊能够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    )。
A.甲在与乙、丙、丁签订合伙协议时约定死后由戊继承其合伙人资格

B.戊生活困难且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曾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丙、丁对戊成为合伙人均表示赞同,只有乙表示反对

D.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房地产资格从业证,虽然戊不具有,但甲具有

5.
下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小周从编辑部领到稿酬2000元

B.小郑购买彩票,中了5000元大奖

C.小马经营的公司这个月收益10万元

D.小芳办了一个培训班,每月获得4000元收益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2.答案: ABCDE

解析: >(1)目的不同。行政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诉讼主体不同。在行政诉讼中,有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而且它一直处于被告地位,不得反诉;在民事官司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当原告,也可以当被告,被告可以反诉。(3)人民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不同。行政官司,有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的在起诉前必须经过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复议;而提起民事诉讼则没有这样的条件,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人民法院主管的,就可以起诉。(4)举证责任不同。在行政诉讼中,由行政机关承担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原告不负举证责任,而在民事诉讼中,谁提出诉讼主张,谁就负有举证责任。(5)审理原则不同。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必须以判决或裁定的方式结案;而审理民事案件,可以调解。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E

3.答案: AD

解析:

412万中国公民为“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这是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表现,公民行使的是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这也是中国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所以答案应该选 A、D。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在本题中没有体现,所以 B 项不入选。注意,公民没有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享有该权利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授权部门以及各局级事业单位,C 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D。

4.答案: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故B、C、D项错误,应排除;A项正确,应选。

5.答案: C

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记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个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A项是稿酬所得,B项是偶然所得,D项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C项公司经营收入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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