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申论热点:网约车新政两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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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国随即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网约车合法性的国家。如今这项网约车新政实施已满“两周岁”,不过,相比破局之初,现在的点赞声却少了不少,各种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有人认为新政的效果挺好,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见。《法制日报》的一篇盘点总结性的报道,让这些争议又一次浮出水面,进入公众视野。
从实施效果看,网约车新政无疑起到了规范市场的作用。各地在新政落地过程中都对网约车的准入门槛做出严格的限定,一批不适合的车辆被淘汰出局,一批不合格的司机也被拒之门外,显然这有助于市场的规范化运营。实行分类管理以后,传统出租车、网约车以及各种类型的专车形成多层次的市场格局。合作共赢,而不是恶性竞争成为市场主流。
但另一方面,一些新的问题开始出现。随着大批不合新政标准的网约车的退出,在一些城市,出租车行业又走上了择客拒载、不打表、宰客的老路,而网约车本身的发展也难尽如人意,平台资源高度集中,少部分企业垄断了平台市场,网约车不仅没能带来价格上的实惠,出行上的便利,反而在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带来了价格高企、市场垄断、一车难求的新问题。
【综合分析】
互联网+”已经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过多的限制本身就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应该朝着最有利市民出行方便的方向,及时作出调整。
分类管理的弊端也在显现,大家都在要求公平,传统出租车在呼吁成本公平,网约车也在呼吁公共设施、机会公平,而它们又同时面临着非法进入市场的车辆的不公平竞争。这些新矛盾又该如何调和?新政在这些方面显示出它自身的局限性来,从长远看这不利于市场内生力量的成长。出租车市场已经不能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格局中了。这就需要我们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提出新的对策。
一项政策引起这么大的争议,说明政策与现实产生了不协调的地方。人们需要知道这些争议之处在实际运行中是解决了,还是加剧了?目前,这些争议还大多在媒体民间层面,有些意见有道理,有些意见或偏激或片面,需要权威的解读和权威的调查。
两年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两年时间,成果基本已经显现,而不足也基本藏不住了。需要回过头来评估一下效果,看看目的有没有达到,好的要保持下去,不好的也要指出来。更重要的还是看看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或者说能否更完善一点,更积极一点,更有针对性一些,更体现社会进步。
评估一项政策成功与否,最终还是要看它的实际效果的。就出租车行业而言,简单地说就是有没有让打车变更容易一点,打车贵的现象有没有得到遏止,服务质量有没有得到提高。以这个标准衡量,现实离公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距离,政策没有任何理由固步自封。
【参考对策】
政策的制定不会是一劳永逸的,也没有哪个政策是可以包打天下的,需要根据现实的情况作出调整。这一年,传统出租行业在发展,网约车市场在发展,社会也在进步。互联网+已经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过多的限制本身就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应该朝着最有利于市民出行方便的方向,及时作出调整,进一步地发展、完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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