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处理:公务实践与公共突发事件处理
一、公共突发事件处理在公务实践中的意义
公务实践的范围包括参与国家之事、单位之事、地方之事、村庄之事等,这些事宜是一种以群体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公共事务。作为国家之事、公共之事或者集体之事,都是民事的最大化公正与公平的升华,对此,必须切实保障并认真、充分地保证。
公共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是事业单位行政事务管理岗位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重要公共事务,危机的妥善处理有利于塑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机处理得好,就会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作为一名处于行政等岗位的工作人员,面临危机必须迎难而上,敢于承担风险,敢于直面挑战,在危机面前挺身而出。面对危机的爆发,我们必须要做出又“快”又“准”的处理。
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在公务实践中的人本意识
公共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我们在迈向“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过程中,如何在应对重大突发性事故中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对政府动员效率和组织能力的有效检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就需要领导干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 做好预防工作
英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里杰斯特有句名言:“预防是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预防工作是减少突发事故中人员伤亡的前提,从长远来看,也是保障人员安全的根本之策。“居安思危”体现的是一种危机意识,更是一种长远的发展理念,在严峻的挑战和威胁面前,我们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健全公共安全的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真正把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在突发事件面前,做到处变不惊,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灾害的威胁。
2. 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一旦发生重大的突发事件,尤其是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时候,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的医治,要做到这些,相关的医疗、交通、治安、住房保障措施就必须跟上。
3.做好动员群众工作
社会民众既是突发事件的承受者,也是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参与者。在突发事件处理中,领导者要积极动员民众广泛参与到抢险救灾的队伍中来,提高群众的应急能力。所以,平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增强民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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