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的对策措施(二)
简政放权的对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
二、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
三、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研究制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四、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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