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的当前状况
考点: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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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以来,全国教育督导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举教育公平之旗,走均衡发展之路,以改革促发展,以监督促落实,补短板、兜底线,着力解决区域内城乡、校际发展不均衡问题,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累计达到2379个,占全国总数的81%。其中东部地区819个,中部地区782个,西部地区778个。继2014至2016年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7(市)后,2017年又有吉林、安徽、山东、湖北4省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重庆陕西、宁夏7省(区、市)通过认定县的比例均超过80%。
整体上看,未认定县均衡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标准,实现目标难度较大。同时发现,中、西部地区分别有16.3%、29.1%的县尚未认定,是攻坚难点地区;单看小学差异系数指标,尚有46.6%的未认定县达不到要求,比例较高,是攻坚难点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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