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申论:加大“消费投诉公示”宣传

来源: 2018-04-11 15:05

 【背景资料】

2018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印发《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开展好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将投诉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典型案例、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潜在风险等向社会公示发布。同时,近期广东省首个消费公示平台--佛山市南海区消费投诉公示平台上线,首批上线数据涉8个行业的600多家企业,超3600条消费投诉信息,5家投诉量靠前的企业被曝光。

【标准表述】

消费投诉公示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风险警示也是对商家的信用展示与责任督促。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被投诉过、投诉率有多高、投诉善后处理状况等,都应包含在"真实情况"或"有关情况"里,以便于消费者在做出消费决策前进行甄别和选择,以规避可能的消费陷阱与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都赋予消费者以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投诉公示同样有助于净化市场、优胜劣汰。当消费者的一个个"差评"被公诸于众,那些不曾被投诉或投诉量少、处理投诉、解决问题迅速的商家就会在竞争中胜出,可望达到"良币驱逐劣币"之效。

【具体措施】

第一,大力宣传消费市场智能服务终端,让消费者普遍知晓此为何物、如何操作。

第二,要让公示效果最大化,除了通过智能服务终端进行公示,还需充分利用所有信息化系统和公示平台。此外,公示内容要及时更新,以便于消费者查询到最新的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考试交流群:734123876,更多内容,请访问长理职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