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基础护理学第一章第二节(2)
1.护理教育
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将中等专业教育作为培养护士的唯一途径,并由卫生部制定全国统一教学计划和编写统一教材。
1961年,北京第二医学院再次开办高等护理教育。1979年卫生部先后下达《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护理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和发展护理工作和护理教育。
1980年,南京医学院率先开办高级护理专修班。1983年,天津医学院首先开设护理本科专业。
1984年,教育部和卫生部召开全国高等护理专业教育座谈会,明确要建立多层次、多规格的护理教育体系,培养高层次护理人才,充实教学和管理等岗位。
1985年,全国11所高等医学院校设立了护理本科教育。1992年,北京医科大学开设了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并逐渐在全国建立了数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2003年第二军医大学护理系被批准为护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首批招收护理博士生。至此护理教育体系基本完善。
2.临床实践
1980年以后,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逐渐引入国外有关护理的概念和理论,认识到人的健康与疾病受心理、社会、文化、习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护理人员开始加强基础护理工作,并分析、判断病人的需求,探讨如何以人为中心进行整体护理,应用护理程序为病人提供积极、主动的护理服务,护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器官移植、显微外科、重症监护、介入治疗、基因治疗等专科护理,中西医结合护理、社区护理等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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