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初级护师考试高频考点:针对烧伤患者早期的补液方案
我国常用的烧伤补液量计算公式: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按病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面积(Ⅱ~Ⅲ度)补液1.5ml(小儿1.8ml,婴儿2ml)计算,即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ml,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2000ml,即为补液总量。
电解质液和胶体溶液的比例一般为2:1,深度烧伤为1:1,即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电解质溶液和胶体溶液各0.75ml.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日需量不变。第三个24小时补液量根据病情变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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