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出现岗位空缺,并有余缺编制需要补充人员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编辑推荐:
![](http://m.zuixu.com/static/img/neirong2.jpg)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