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军转干公安消防部队: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措施(制定法律依据)(8)

来源: 2017-06-19 20:40

 【附录】有关术语和定义

1、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公共娱乐场所是指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营业性健身、休闲类公共娱乐场所范围的批复》(公法[2005]241号)的规定,前款第五项采用不完全列举的表述,该项所规定的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不限于该项所列的保龄球馆、旱冰池、桑拿浴室,还包括其他与所列功能相同或者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场所。

3、消防设施是指《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下列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自动消防设施是指其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4、消防器材是指移动的灭火器材、自救逃生器材;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逃生绳、缓降器、简易呼吸面罩等。

5、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6、从重罚款是指在各地对应的消防行政处罚罚款的裁量范围内,对行为人适用上限确定罚款额度。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