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5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和晋级制度
一、军队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非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分别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相应职务等级相对应。
二、军队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其岗位等级为
(一)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的,确定为四级;
(二)聘用到副高级岗位的,确定为七级;
(三)聘用到中级岗位的,确定为十级;
(四)聘用到初级岗位的,根据学历确定为十三级至十一级,其中,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的,确定为十三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二级;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一级。
对首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国内知名专家,经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同意,可以高定一至两个岗位等级。
三、军队首次聘用到非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其岗位等级设置如下
(一)大学本科毕业生确定为十级职员;
(二)硕士毕业生确定为九级职员;
(三)博士毕业生确定为八级职员;
(四)社会流动人才比照相同学历、资历人员的岗位等级情况确定岗位等级。
四、军队文职人员晋升的工作年限,具体为
(一)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岗位,大学本科学历的为一年,大学专科学历的为两年;十二级岗位为三年;十级、九级、七级、六级、四级、三级岗位,分别为四年;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岗位为一年;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岗位,分别为三年;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岗位,分别为四年。
五、军队确定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审批的单位
(一)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至十一级由团级单位审批,十级至八级由旅、师级单位审批,七级、六级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五级、四级由军区级单位审批,三级以上由总政治部审批;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九级职员由团级单位审批,八级职员、七级职员由旅、师级单位审批,六级职员、五级职员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四级职员、三级职员由军区级单位审批,二级职员、一级职员由总政治部审批。
了解了这么多有关文职人员的岗位级别知识,感兴趣的同学要赶紧准备,参加2015年的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军队文职人员考试每年只有一次,每个人都要把握这次宝贵的时机,积极备考。军队文职岗位正在等你的到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