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4年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公共知识:法律基础(4)
第七节 国防法
一、国防法规的概念和内容
国防怯规的基本概念与特点:国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兵役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国防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反分裂国家洼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二、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积极防御的原则:全民自卫的原则: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全国人大和国家主席的国防职权;国务院的国防职权: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国防职权。
四、武装力量
武装力量的性质和任务;武装力量的构成。
五、边防、海防和空防
边防、海防和空防的概念: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的领导与实施。 六、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国防科研生产:军事订货。
七、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国防经费:国防资产。
八、国防教育
国防教育的方针原则: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
九、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科学技术动员;政治动员;人防动员:战争状态。
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
第八节 知识产权法规
一、知识产权概述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范围。
二、著作权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限制;邻接权。
三、专利权
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权的内容。
四、商标投
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消灭。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