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公基备考]2014军转干考试资料:供求法则和市场均衡(2)
四、市场均衡及其变动
(一)市场均衡
市场均衡状态,是假定其他因素暂时不变,只考虑产品自身价格对供求的影响而形成的。在产品市场上,需求法则和供给法则就是同时作用于产品的两种相反力量:产品价格越低,产品的需求量越多,供给量越少;产品价格越高,产品的需求量越少,供给量越多。由于供求双方对产品价格反应的方向是相反的,导致市场产品不是供大于求,就是供不应求,二者很难达到平稳。
但是,供求法则最终能够使市场供求自动趋向于均衡价格。如果市场价格过高,市场供大于求,产生剩余,便会迫使市场价格下降,导致供给量减少,需求量增加,最终达到供求相等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如果市场价格过低,市场供不应求,发生短缺,便会迫使市场价格上升,导致供给量增加,需求量减少,最终达到供求相等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这时,市场上既无过剩,又无短缺,刚好出清,所以均衡价格又称出清价格。
(二)均衡变动
1.供求变动
(1)供给变动。产品自身价格以外的任一供给决定因素发生变化,都会使供给发生变化。
(2)需求变动。产品自身价格以外的任一需求决定因素发生变化,都会使需求发生变化。
2.价格变动
(1)当需求不变时,供给与均衡价格反向变动,与均衡数量正向变动。即供给增加,均衡价格下降,均衡数量上升;供给减少,均衡价格上升,均衡数量下降。
(2)当供给不变时,需求与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同向变动。即需求增加,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上升;需求减少,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下降。
(3)当供求同时变动时,两者的变动方向可能相同,也可能相反,两者的变动幅度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要根据两者变动的具体情况而定:均衡价格可能上升或下降,均衡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也可能均衡价格不变而均衡数量变动,或者均衡价格变动而均衡数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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