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公基备考]2014军转干考试资料:公共财政
一、公共财政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作为向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是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财政"有着本质区别的。
(一)公共财政的含义
公共财政通常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对市场机制而言,政府的职能是弥补市场的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财政则是实现政府职能的物质基础。正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存在和发展的主要依据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亦被称为"公共财政"。
其涵盖的范围主要有: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
(二)公共财政的内涵与特征
公共财政具有以下四个基本内涵:
第一,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
第二,公共财政是与社会主义以市场经济有内在联系的财政;
第三,公共财政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财政;
第四,公共财政是面向全社会进行分配的财政。
同时,公共财政又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第二,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能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是追求公共利益。
第三,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
(三)向公共财政转型
当前我国的财政之所以要向公共财政转型,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为了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区别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财政;另一方面是与当前快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经济发展政策,以及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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