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一)(2)
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6)行政规章;
(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
(1)宪法;
(2)行政法;
(3)民法;
(4)婚姻法;
(5)经济法;
(6)劳动法;
(7)环境法;
(8)刑法;
(9)诉讼法;
(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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